2023贵阳息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3人)已发布;为了让考生们方便考生查看招聘职位情况,现整理职位表下载入口于此,考生们可点击入口下载查看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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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其中:管理人员25名,专业技术人员38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息烽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定向招聘“息烽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限截止2023年6月17日在息烽县村(社区)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任在岗的人员报考,不限专业,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定向招聘“息烽县社区工作者”岗位的社区工作者,限截止2023年6月17日,在息烽县各社区从事社区工作实际满2年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6.定向招聘“息烽县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23年6月17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息烽县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在息烽县服务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过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以录、聘用文件为准),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8.定向招聘“息烽县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息烽县截止2023年6月17日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9.定向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7.截止2023年6月17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